酒駕害人害己 裁罰4萬元不繳 宜蘭分署扣押壽險契約權利 義務人家人速繳清!

【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一名林姓男子明知酒後不能開車,仍我行我素,在宜蘭市中山路及大坡路交叉口為警方查獲醉態駕駛汽車,遭宜蘭監理站裁罰4萬元罰鍰未繳納,經移送宜蘭分署執行。分署收案後,通知催繳多次均無效,旋即對俞姓男子核發扣押存款之執行命令,惟均扣押無著,經執行人員赴林姓男子戶籍地現場執行,亦無所獲。然宜蘭分署鍥而不捨繼續調查林姓男子財產狀況,查得林姓男子於台灣人壽投保高額壽險,分署爰核發執行命令扣押,林男於台灣人壽之保險利益,並發函限期林姓男子及其姐(及保險受益人)就解除壽險契約乙事表示意見,林姓男子姐姐唯恐宜蘭分署強制解除保險契約而喪失保險受益權,火速持現金至宜蘭分署代林姓男子繳清全額罰鍰。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持續針對滯納酒(毒)駕罰鍰案件強力執行,以維護交通正義及民眾用路安全並呼籲民眾切勿酒駕,遇警方於路上攔檢進行酒測,亦應配合。酒駕嚴重危害交通公共安全,對他人生命、身體造成重大威脅外,更使親友、家人擔心受怕。如因酒駕或拒絕接受酒測遭處罰鍰,如不繳納,案件將移送強制執行,另收受各執行分署或交通監理裁決公文,應主動聯繫各執行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愛車、存款、薪水、不動產甚至壽險利益遭執行,乃至於遭拘提、管收,喪失人身自由,實在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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