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主滯欠遺產稅達1億4,733萬餘元 宜蘭分署與國稅局合作全數徵起

【尖端新聞中心】

宜蘭一位游姓男子(17年次)生前名下除新北、宜蘭、花蓮合計逾170筆之房產外,另有存款、對外債權、應收帳款、公司出資額、基金等多項財產,於108年過世後,其遺留之遺產稅高達1億4,733萬餘元,因游男繼承人甚多,先前已徵起7,534萬元,惟仍有7,199萬餘元未繳。經宜蘭國稅局,移送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嗣經宜蘭分署與宜蘭國稅局通力合作下,分別於今年3月、5月間再與游男全體繼承人協商經達成共識,在未動用強制執行手段下,成功徵起所剩未繳款項,挹注國庫1.47億餘元。

 

宜蘭分署指出,收案後旋即籌謀如何執行本件滯欠大戶案件,除與宜蘭國稅局密切聯繫外,積極清查游男財產狀況,陸續就游男名下存款、出資額、抵押債權及借款債權進行查扣動作,並就游男名下不動產代辦繼承登記及指界、鑑價等執行作為,但宜蘭分署慮及若強力執行游男不動產恐影響全體繼承人之財務規劃及運用,及衍生新的遺產稅反不利所有繼承人之權益,遂於112年7月中旬邀集本案全體繼承人、關係人等30餘人至宜蘭分署召開協調會議,先執行游男生前部分對外借款債權,而徵起7,534萬餘元。復於今年(113年)再多次傳詢游男之債務人、繼承人至分署協商自動清繳期日,經執行同仁不厭其煩,耐心勸說下,最終得於由游男全體繼承人籌足款項繳清本案。

   

宜蘭分署分署長吳廣莉表示,公義與關懷是行政執行署核心理念,面對行政執行案件,對於惡意欠繳者,宜蘭分署必定善用法律賦予之手段強力執行,絕不手軟,以彰顯公權力實現國家債權;但對於確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納者,也會在合乎法律規定下,協助義務人與移送機關研商清償計畫,以兼顧義務人權益及國家債權實現,共創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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