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山槍擊案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被告4人

【尖端新聞中心】

昨(5)日清晨6時許發生於員山鄉蘭城路之槍擊案,宜蘭地檢署獲報立即指派資深檢察官洪景明,指揮宜蘭分局及刑警大隊所組成之專案小組迅速查緝。專案小組動員上百警力調閱、過濾、分析相關路口監視器,於昨日下午循線在五結鄉五濱路二段及花蓮縣新城鄉某處,分別鎖定被告陳00、藍00、俞00、謝00等4人,為免被告等人逃亡及湮滅證據,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逕行拘提及逕行搜索,當場查扣非制式之霰彈長槍1把(內有霰彈槍子彈1顆)、手槍3把、手槍子彈24顆及武士刀1把。專案小組另持檢察官核發之拘票將共犯黃00拘提到案。

   

檢察官漏夜復訊後,認被告陳00、藍00、俞00、謝00等4人,各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非法持有非制式槍枝、子彈、管制刀械及共同犯刑法之殺人未遂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串供、逃亡之虞,於今(6)日清晨6時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被告黃00經檢察官諭令以新臺幣4萬元交保候傳。

 

宜蘭地檢署表示,嚴辦黑、金、槍、 毒、詐、妨害綠能、破壞國土等重大犯罪,為法務部所揭示之當前檢察業務最重要的三大面向之一,本署及轄內司法警察團隊責無旁貸,定當全力查緝,溯本清源,以保民眾之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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