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網路可直接開立印花稅繳款書報繳方便又省時!

【尖端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均屬印花稅課徵範圍。依印花稅法第8條及第10條規定,應納印花稅之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應貼足印花稅票,並依規定銷花。

   

該局進一步說明,現行報繳印花稅的方式有實貼印花稅票、開立繳款書及彙總繳納三種方式。如採傳統實貼印花稅票方式,除貼票及銷花程序不便外,貼用錯誤或銷花不符規定又可能會面臨裁罰處分現在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https://net.tax.nat.gov.tw/PLRX/Lrx200d01/),使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健保卡及行動自然人憑證等電子憑證可直接開立印花稅繳款書,免申請帳號,已申辦之網路帳號可跨區全國適用,輕鬆又便利!除可線上開立繳款書外,還可使用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於線上查繳稅系統繳納印花稅,在家即可輕鬆報繳印花稅,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

   

民眾對於印花稅繳納方式、網路帳號申請等若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財政稅務局電話(039325101215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羅東分局(039542226113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232234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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