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檢偵辦蘇花公路南澳路段無名男屍命案五次偵訊,羈押9人獲准

【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28歲來自花蓮的簡男,去年12月間至桃園一處宮廟做陣頭工作,疑似工作中與其他陣頭成員不和常被欺負遭毒打,導致重傷身亡,犯嫌等人遂預謀於蘇花公路棄屍。案後宜蘭地署檢察官曾尚琳指揮偵辦,團隊先於2月22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及檢察官簽發之拘票,執行搜索並拘提以林姓為首之被告8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認被告林OO、黃OO、李OO、楊OO、潘OO等5人分別涉犯刑法之遺棄屍體、傷害致死、加重私行拘禁致死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被告3人交保候傳。

 

檢察官分析到案共犯之供述,勾稽卷證並調查事證,抽絲剝繭、鍥而不捨,相繼於2月23日及24日將共犯陳OO、余OO拘提到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再於3月8日將緝獲之共犯高OO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於3月26日依新事證,再次將2月22日已交保候傳之被告宋OO拘提到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宜蘭地檢署表示,危害社會治安之暴力案件,必定速辦嚴懲、絕不寬待,以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國人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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