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又開車重罰置之不理  宜蘭分署查封房產立即繳半分期

【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基隆一位吳姓男子(84年次)於111年6月間因吸食愷他命後,仍駕車行經台北市內湖區遭警查獲,其危險駕駛的行為,被北市交通裁決所裁罰新台幣12萬元,未繳納移送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收案後,屢次通知吳男到場說明財產狀況,均置之不理,經執行其名下存款無所獲,亦無薪資可執行,嗣經查吳男因繼承取得基隆房產,遂於昨日上午派員至現場查封上開房產。吳男得知被查封後,唯恐房產不保,今日趕忙至宜蘭分署基隆辦公室繳納一半欠款並辦妥分期,房產始免於走上法拍命運。宜蘭分署分署長吳廣莉表示,罔顧交通安全的吸毒駕車行為,已造成多起難以挽回的遺憾,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近期祭出專案執行,針對欠繳酒毒駕罰鍰義務人加強執行,杜絕危險駕駛行為,針對吸毒後開車不繳罰鍰之民眾,施以查封房產等強制作為,促其繳款。吸毒害人害己,毒駕更是極度危險行為,查獲不但重罰,本身還可能因此受傷甚至犧牲寶貴生命,呼籲民眾拒絕毒駕,宜蘭分署將持續強力執行,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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