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酒駕朋友的車連帶挨罰 宜蘭分署找上門父驚一次繳清

【尖端新聞中心】

家住頭城的朱姓男子(78年次),去年9月搭乘友人駕駛車輛行經五結鄉遭警查獲,因駕車之友人酒後開車呼氣酒精濃度超標,已年滿十八歲坐在旁的朱男被連坐開罰1,800元。朱男未繳納罰鍰經移送執行,宜蘭分署收案後,屢次通知朱男均不理,遂於昨日上午,會同宜蘭監理站同仁至朱男頭城住處現場執行。在場之朱男父親表,得知兒子搭乘酒駕友人車輛相當驚訝,認為是非常危險、不可取的行為,所幸未發生憾事,當場替兒子繳清全部罰鍰!宜蘭分署分長吳廣莉表示,酒後駕車易肇事殃及無辜,為損人不利己的行為,如未勸阻還同車共乘,不但將面臨處罰傷荷包,還「可能走在傷亡的路上」,切勿心存僥倖、助紂為虐,呼籲民眾拒絕酒駕。宜蘭分署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酒駕零容忍政策,針對欠繳酒駕罰鍰案件將持續強力執行,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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