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檢偵結起訴林姓被告酒駕首件國民法官法案件

【尖端新聞中心】

林姓被告於10月22日清晨4時,因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酒駕涉犯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且逃逸罪嫌,宜檢署張立言檢察官接獲報驗後,迅速依法相驗並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林姓被告獲准。本案於偵查終結前,由黃智勇檢察長親自召集張檢察官、偵查組及公訴組主任檢察官,召開「偵結會議」,就犯罪事實及量刑等證據之調查是否完備深入討論交換意見後,於今(7)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宜檢署表示,國民法官法第一階段已於112年1月1日正式實施,本案屬該法第5條第1項第2款「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之案件類型,亦係本署第一件起訴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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