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違規橫越道路 機車騎士剎車不及釀事故

【尖端新聞中心】

行人穿越道路時,應行走行人穿越道、天橋或地下道,一名潘姓(男、31歲、美國籍)行人,日前在頭城鎮濱海路2段388號前穿越道路時,與林姓(男、19歲)駕駛騎乘普重機,由濱海路2段南向北方向行駛,行經上述路段時,因牽引犬隻未注意道路車輛,而發生碰撞,致兩人身體多處受傷,警方獲報後立即派遣警力前往處理。經送醫急救後已無大礙,經實施酒測,林姓駕駛酒測值為0,詳細肇事原因尚待釐清中;礁溪分局表示,對於潘姓行人穿越道路時,未小心穿越道路,如無則應注意左右車輛小心穿越並於行走時注意「停看聽」;汽機車駕駛行經路口斑馬線務必注意「慢看停」,注意有無行人穿越斑馬線,以免發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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