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日消除「行人地獄」惡名!宜蘭分署施鐵腕執行『開車不禮讓行人裁罰案』

【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一名趙姓男子(41年次)去年8月間在新北市萬里區台二線,駕駛車輛未禮讓行人先行通過,遭裁罰新台幣(下同)2,600元多次催繳均不甩,經移送移送分署執行。宜蘭分署發出催繳通知,趙男收收後日夜難眠立馬繳清!無獨有偶,宜蘭顏姓女子(71年次)去年8月間在新北三重區開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先行通過,遭開罰鍰2,600元未繳納,移送分署執行。宜蘭分署執行人員旋於5月25日下午至顏女住處及工作址分別查訪,遇顏女請其處理罰鍰事宜,顏女自知無法逃避當場掏錢繳納!宜蘭分署分署長吳廣莉表示,為呼應行政院推動行人優先的交通安全政策,就駕駛車輛不禮讓行人違規案件以專案列管並嚴格執行,年初迄今共受理宜蘭地區16件、基隆地區24件,因駕駛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罰緩之移送案件,專案執行後,已有7案全部繳清,其餘均在積極執行中。宜蘭分署對不遵守開車禮讓行人規定之義務人,絕不寬貸,從嚴執行,為掃除「行人地獄」污名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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