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掃墓 羅東林管處呼籲「不」隨意引火、「不」拋棄菸蒂、「不」燃燒雜草

【尖端新聞中心】

清明時節將至,羅東林區管理處所轄加禮宛保安林(編號2702)及加留沙埔保安林(編號2703號),因位於濱海公路旁且鄰近墓地,為避免民眾清明節掃墓焚燒紙錢、燃燒雜草與垃圾等使用火源疏忽或將菸蒂隨手丟棄於草叢或枯枝落葉堆積處,引發火災延燒至國有林地釀成森林火災,羅東林區管理處呼籲民眾於清明掃墓祭儀,應「不」隨意引火、「不」拋棄菸蒂、「不」燃燒雜草與垃圾,避免火勢延燒至森林區域,引發森林火災發生。。羅東林區管理處表示,依森林法第53條第3項規定失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此外,還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喔!若發現森林火災,請儘速撥打免費電話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0800-057930(林務局救山林),共同防範森林火災,守護山林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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