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逃避酒測遭罰 餘款屢催不繳 書記官上門後全繳清

【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政府一再宣導酒駕零容忍政策,並持續針對滯納酒毒駕罰鍰案件進行強力執行。一名陳姓男子多次拒絕酒測又無照駕駛遭罰鍰,分分期繳納後,尚有新臺幣7萬5千元遲遲未繳,直到書記官上門現場執行,陳男得知後認大事不妙,才趕至宜蘭分署繳清罰鍰,全案最終順利徵起。

   

宜蘭分署表示,53歲陳姓男子,先於民國108年3月27日在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2段與建成路口,駕駛自小貨車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定,被新裁決處罰9萬元罰鍰,吊銷駕駛執照,並應參加交通講習。孰料陳姓男子未記取教訓,又於同年4月19日,在新北市汐止區秀峰路騎乘輕型機車,無駕駛執照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再次被罰9萬元罰鍰,且3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陳男雖曾向移送機關聲請分期繳納,但未全數繳清,仍有7萬5千元罰鍰未繳納,移送宜蘭分署執行。宜蘭分署書記官前往陳男家中執行,陳姓男子得知後認大事不妙,在書記官執行後3天內,即火速繳清所欠罰鍰。

 

宜蘭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酒駕除了嚴重危害交通公共安全,更對他人生命、身體造成重大威脅。酒駕遭監理裁決機關裁處罰鍰,如不繳納,案件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各執行分署進行強制執行,如收受各執行分署或裁決機關公文切勿心存僥倖或置之不理,如無法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各執行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愛車、存款、薪水、甚至不動產遭查扣,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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