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想天開!挖礦賺虛擬幣 竊電金額高達375 萬元 劉○凱4人起訴

【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以劉○凱(宜蘭人)為首之李○俊、黃○煥、梁○○4人,利用電子設備(俗稱「礦機」)獲取比特幣(BTC)、泰達幣(USDT)、乙太幣(ETH)等虛擬貨幣牟利,又不願支付高額電費,自去年 7 月間起,在頭城鎮以「○○坊」洗車廠為掩護設立礦場,私接台灣電力公司電力供挖礦機長時間運轉,藉以降低成本進而牟取暴利,竊電金額高達375 萬元,經臺電公司發現附近電流量輸出異常向警方報案。刑事警察大隊接獲線報,結合宜蘭縣警局刑大、臺中市警局刑大等組成『專案小組』隨即展開偵查,報請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查出虛擬貨幣挖礦機房藏於頭城鎮某處透天住宅,外觀以經營洗車場作為掩護,自110年7月起私自竊接台灣電力公司電纜線,避開電錶等設備,竊取電力專供比特幣挖礦機使用。經長期埋伏蒐證,見時機成熟,先後於頭城鎮、臺中市神岡區執行查緝行動,查獲以劉○凱集團成員共4人,扣得挖礦機143台及及比特幣、泰達幣、乙太幣等虛擬貨幣等贓證物。全案依刑法竊盜、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並今(10)日偵結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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