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鄉長李志鏞停職,縣政府派三星鄉公所江主任秘書淳銘代理三星鄉長職務

(尖端新聞中心)

宜蘭縣三星鄉長李志鏞因案停職,宜蘭縣政府於115年5月8日接獲宜蘭地方法院115年5月5日宜院偉刑乾112訴262字第007054號檢送文件表所送112年度訴字第262號判決,即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規定,自判決之日115年4月21日起停止其三星鄉長職務。同時為利三星鄉鄉務推動,縣政府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規定指派三星鄉公所江主任秘書淳銘代理三星鄉長職務。

發佈留言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

加入FB粉絲團,可獲取更多關於我們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