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道5號北向29.7.公里自小客車自撞路旁電燈桿

【尖端新聞中心】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公路警察大隊表示,有關國道5號北向29.7.公里自小客車自撞路旁電燈桿A3事故案,說明如下:
一、4月6日10時55分左右,由朱男(58年次)駕駛自小客車行駛於外側車道,因操作不慎誤踩油,因而偏離車道撞擊路旁路燈電桿肇事,本起事故無人員受傷,駕駛人酒測值為0。
二、大隊呼籲用路人上國道前請務必養足精神,切勿疲勞駕駛,行車應注意車前狀態,保持安全距離,勿分心駕駛,變換車道時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以維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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