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老鼠」集團 假借河川地種植西瓜侵占國有林木,宜蘭地檢起訴18人

【尖端新聞中心】劉○潭、謝○仁假借他人名義,向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申請取得省道台7甲沿線蘭陽溪河川土地使用許可,名義上從事西瓜等農作種植,實際上卻僱用石○瑋操作怪手,將漂流至該處之紅檜等貴重林木掩埋於西瓜田內,伺機取走變賣。嗣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人員前往現場勘查時,劉、謝二人竟以該河床係其承租使用為由,阻止分署人員進入,企圖掩飾不法行徑。

    另劉、謝二人懷疑石○瑋擅自取走其先前掩埋之紅檜,遂由謝○仁聯繫林○勳等6人,尋獲石○瑋後將其帶至宜蘭市某處,以私行拘禁、毆打等方式,向其索討36萬元,經石○瑋求饒同意賠償17萬6000元,始獲釋放。宜蘭地檢署林永檢察官指揮刑事警察局、等單位,成功偵破劉姓、謝姓被告為首,長期盤踞蘭陽溪流域之「山老鼠」犯罪集團,瓦解竊取國有貴重林木之犯罪網絡。全案於本月16日偵結,依法起訴劉姓、謝姓主嫌等18人本案共計查扣貴重林木143支,總重約17公噸,市價逾新臺幣500萬元,已由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取回。

 

案起因係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於113年8月颱風季後,發現多起侵占貴重森林主產物情形,並察覺承租河床之農業使用者似將貴重林木埋藏於河床,且於分署人員前往勘查取回時遭到阻撓,遂向本署請求協助,由專組檢察官林永偵辦。偵辦期間,被告石○瑋另因遭山老鼠集團私行拘禁、毆打,向刑事警察局報案。檢察官即時察覺案件背後恐涉集團性竊伐及收贓行為,遂發揮偵查指揮核心職能,整合警政、林業等跨部會資源,縝密規劃偵辦策略,全面展開追查。

 

 經檢、警、林等機關全力清查,於114年9月底發動大規模拘提與搜索行動,動員霹靂小組、森林警察等單位,並結合林業專業人員協助鑑識贓木,成功查獲山老鼠集團成員、幕後瓜農金主及多處藏放貴重木之倉庫,澈底瓦解橫行蘭陽溪流域之犯罪組織。

 

本案林永檢察官能自表面單純案件中抽絲剝繭,精準掌握犯罪脈絡,展現高度偵查敏銳度與專業判斷力,榮獲行政院長表揚查緝國土保育及環保犯罪有功人員,堪為國土保育執法之典範。同時籲請民眾共同守護珍貴山林資源,若發現非法盜伐、偷運貴重木材或破壞國土行為,請立即通報檢警,攜手捍衛臺灣珍貴之自然資產,確保綠色山林世代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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