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一26歲呂姓民眾向友人借車,該車號牌已遭監理站註銷並繳回,為能上路,竟異想天開將自己所有之號牌,懸掛於該車輛,惟渠號牌也因逾期檢驗而遭註銷,昨天呂民仍開註銷之汽車上路,行經員山鄉永金一路段時,警局交通隊在該路段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見一自小客車駕駛神色緊張,經以警用電腦查詢車籍資料後,發現所懸掛之號牌早已註銷,且與該車廠牌及車身顏色明顯不符,警方示意停車受檢,惟該駕駛不但不服稽查且加速逃逸。員警即沿路尾隨,並不斷以警報器及擴音器示意停車,該駕駛不予理會,沿永金一路、永廣路段逃逸,後因呂民太緊張失控自撞路樹及反光鏡。豈料駕駛自撞後又意圖下車逃逸,員警見狀隨即將巡邏警車停於該車旁,並發現呂姓駕駛返回車內,疑似意圖拿取車內物品,為避免遭攻擊,員警遂持槍喝令駕駛下車受檢。呂民表示,擔心被警方攔查開單,才逃逸才自撞路樹。
之後宜蘭縣警局交通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呂姓駕駛告發4張舉發單,罰鍰金額3萬9800元,另撞毀路樹及反光鏡部分將由相關單位求償。宜蘭縣警局呼籲,號牌如因故遭註銷或吊銷,請勿心存僥倖上路,如因違規遭警方攔查請務必配合,避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