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槍擊案涉案人宜檢警連日追緝到案 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

【尖端新聞中心】

日前發生在羅東鎮純精路 3 段 某餐館 之槍擊案,宜蘭地檢署獲報後立即指派檢察官 曾尚琳 ,指揮羅東 分局 追 緝 涉案人凌姓男子 。 經 專案小組 連日追緝 ,於前日下午循線在 新竹縣新豐鄉 之某飯店, 將凌姓男子拘提到案,並查獲 具殺傷力之 制式手槍 1 枝 及子彈 9 顆 。

 

凌姓男子因與 被害人 陳 姓男子 有債務糾紛而心生不滿,攜帶 具殺傷力之 制式手槍 1 枝 、子彈 14 顆 ,前往羅東鎮純精路之餐館, 凌姓男子 明知 該 餐館及該處馬路,為公共場所及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站立於馬路邊 持該制式手槍 朝 餐館及被害人方 向射擊5 槍,致 被害人受有腳部裂傷併開放性骨 折 之傷害, 而後逃逸現場 。

 

檢察官復訊後,認凌姓男子未經許可持有 制式手槍 及 持 制式手槍 朝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開槍射擊 ,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串供、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裁定准予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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