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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糧署持續推動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113年第2階段自即日起至8月31日止(遇休息日以次上班日為截止日)受理申請;申請截止後將排定補助優先順序,並由受理單位通知農友購買農機,請農友於收到通知後1個月內完成購機相關作業,最遲須於本年11月30日前完成購置並申領補助款,有購機需求的農友請於期限內踴躍申請。
東區分署說明,符合申請資格的農友申請補助省工農業機械、新研發農機及汰舊燃油農機換購電動農機等由所在地農會受理;農事服務機械、農噴無人機、引進省工農機及碳匯農機等由該分署(或辦事處)受理。一般燃油農機以補助三分之一為原則,電動農機補助比例提高至二分之一,另設籍於原住民地區(花蓮縣、臺東縣及宜蘭縣大同鄉及南澳鄉)且在戶籍地農會申請的農友再加碼補助10%。
農友倘申請補助新購之電動農機屬汰舊108年(含)以前購置之燃油農機,並簽署「溫室氣體減量效益歸屬同意書」者,依機種不同,可額外獲得新臺幣1,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減碳獎勵,歡迎農友踴躍汰舊換購電動農機。
東區分署表示,113年農機補助計畫內容(包含農友申請資格、各類農機種類、型號等)、申請表單及業務聯繫窗口公告於農糧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afa.gov.tw)/農糧業務/農機補助專區,農友亦可掃描二維條碼直接查詢農機補助牌型及價格,歡迎農友購置採用「增匯」及「減碳」等功效的耕作機械,共同協助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如有補助相關疑問歡迎就近至所在地農會或東區分署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