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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健全娛樂業稅籍,維護租稅公平,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只要有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如電影院、舞廳舞場、高爾夫球場、高爾夫球練習場、電子遊戲機、MTV、KTV、卡拉OK、旅宿業者、餐廳及小吃店附設卡拉OK、網咖、電動搖搖馬、具娛樂性選物販賣機、電動玩具等,均屬娛樂稅課稅範圍。自7月1日至113年9月30日止將實地至商家查訪營業狀況。
該局進一步說明,業者的營業項目或附設設施有上開娛樂稅課稅範圍,都必須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否則恐遭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又如不為代徵或短徵、短報、匿報娛樂稅者,除追繳稅額外,並需按應追繳稅額處5倍至10倍罰鍰,罰則相當重,營業人要注意!營業人如有疑問,可撥打財政稅務局電話(03)9325101轉235、236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羅東分局(03)9542226轉113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232234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