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基隆一位張姓女子(59年次)欠繳交通罰鍰計426筆共5萬餘元未繳納遭移送執行,其中通行費部分就占337筆,列為宜蘭分署加強執行對象。張女經數次通知仍未到場,名下除車輛外亦無財產可供執行,宜蘭分署於昨日下午,因上開車輛資訊通報發現張女有一輛日產灰色車輛(2008年)停放在基隆市信一路田寮河畔,執行人員旋即至現場作查封,強力展現公權力以實現正義。張女得知車輛被查封趕忙到場,表示平常工作忙碌始未處理欠款,願以辦理分期方式繳納所欠款項,始免於拖吊、拍賣。
宜蘭分署分署長吳廣莉表示,針對欠繳交通罰鍰、停車費、通行費等案件,將持續與基隆市政府交通處等機關合作追查,積極執行。並呼籲民眾收到使用牌照稅、交通罰鍰、汽燃費、停車費等繳款通知後,務必於繳納期限內自行繳清,如確有經濟困難,亦應聯繫執行分署說明經濟狀況後辦理分期事宜,切勿心存僥倖、置之不理,以免移送執行後,遭扣薪、扣存,甚查封愛車、不動產等,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