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完成『南澳地區海域全面開放水域遊憩』第二階段公告

【尖端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於3月12日公告廢止「南澳地區水域遊憩活動範圍(如附件範圍圖)及相關限制事項」,及公告「宜蘭縣南澳地區近岸海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範圍及活動注意事項」,開放南澳地區海域全年度可以從事各項水域遊憩活動。工旅處表示,於公告的同時,縣府也於現場設置敬告遊客、危險陡降型沿岸、注意水域的隱形殺手-裂流、及中央氣象局海象、長浪、及颱風之QRcode連結等警告告示牌(如附件圖片),提醒遊客注意相關風險及責任承擔。宜蘭縣府工商旅遊處表示,縣府於110年針對南澳地區海域完成第一階段公告,開放每年4月至9月可從事「中、低風險」水域遊憩活動,例如獨木舟、SUP等。另考量南澳地區為陡降型海岸,為保障安全,全年禁止游泳、衝浪及水上腳踏車等三項「高風險」水域遊憩活動。不過,因應水域遊憩活動玩家建議南澳地區海域開放衝浪及全年度開放從事水域遊憩活動,縣府於1月25日邀請南澳地區海域週邊相關中央、地方政府單位及週邊地區相關公協會、水域遊憩活動相關公協會等政府單位、民間團體共同討論,達成全年度可以從事各項水域遊憩活動的共識,縣府並於3月12日完成公告廢止「本縣南澳地區水域遊憩活動範圍(如附件範圍圖)及相關限制事項」,同時公告「宜蘭縣南澳地區近岸海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範圍及活動注意事項」,開放南澳地區海域全年度可以從事各項水域遊憩活動。

 

工旅處指出,公告範圍為宜蘭縣烏石鼻至和平溪口轄管海域自高潮線向海延伸400公尺,除了維持第一次開放公告中,有關活動方式、活動風險敘述、活動風險分級、及中央氣象局颱風、海嘯、豪雨警(特)報等內容及相關法令規定之外,也依會議共識增加配合保育的相關注意事項,提醒遊客本活動範圍岸際海灘、出海口及海域具有多樣性生態資源,常有非政府組織保育團體不定時進行生態研究調查,遇有保育團體設置之器材、設備等器具,請不要碰觸、不要破壞。為保護生態環境,於本活動範圍之岸際海灘、出海口及海域,請避免使用各類清潔用品,以免破壞生態及汙染環境。尤其是南澳溪出海口為二級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小燕鷗」繁殖區,每年繁殖期不得進入本府農業處公告之管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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