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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安樂區年約46歲的林姓男子,於109年間騎乘重型機車在基隆市安樂路一帶,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遭移送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站裁罰18萬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林男另滯欠全民健康保險費未繳、駕駛執照經註銷後又無照駕駛被裁處罰鍰,上開案件於110年間陸續移送宜蘭分署執行,合計20萬1,286元。宜蘭分署收案後,多次傳詢林男及執行林男存款帳權、股金債權,然僅徵起1萬486元,宜蘭分署遂於112年3月間查封林男位於基隆市安樂區之房地,林男旋至分署辦理分期繳納,卻未依約履行,宜蘭分署近日致電義務人促其履行,義務人一接聽就表示「我沒空哦!」旋即掛斷分署電話,宜蘭分署對藐視公權力之林男,不排除針對其名下不動產進行拍賣程序。
宜蘭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毒)駕,以免害人害己,並傷及荷包,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按時繳款,不可置之不理,或以「沒空處理」消極對待,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切勿輕忽宜蘭分署對於酒(毒)駕罰鍰案件持續強力執行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