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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南澳鄉及大同鄉原住民族地區自然資源共同管理會圓滿落幕,標誌著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與宜蘭縣南澳鄉及大同鄉泰雅族的合作已經長達6年。為感謝各部落委員、大同鄉公所、南澳鄉公所及宜蘭縣政府原民所等多方機關的積極參與,共同推動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核心、兼顧原住民族權益與公共利益之發展,實現「權利分享、責任分擔」的理念,蕭崇仁分署長代表林業保育署宜蘭分署頒發感謝狀,對合作夥伴致予崇高敬意。
林業保育署宜蘭分署表示,泰雅族與山林環境的深刻聯繫,使得文化、傳統知識和生計都深受於森林資源的影響。為尊重原住民土地擁有權與管理模式,宜蘭分署積極與泰雅族合作,特別在南澳鄉及大同鄉組成原住民族地區自然資源共同管理會,本次會議除宣導狩獵自主管理、共管機制、人工林永續經營作業與FSC森林認證、漂流木撿拾說明外,亦各別針對部落關注議題進行討論,逐步落實,共同管理山林資源。
林業保育署宜蘭分署表示,未來將持續與原住民族建立「共同管理機制」,籌組第四屆南澳鄉及大同鄉原住民族地區自然資源共同管理會,部落委員的產生仍由當地原住民族部落舉行部落會議推舉,成為政府與原住民族對等協商、簽訂行政契約的重要途徑。此舉不僅強化共同管理會的諮詢功能,更擴大政府與原住民族之間實質的相互協力合作,共同守護珍貴的山林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