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羅東一位林姓男子(82年次),因欠繳停車費、通行費、超速等交通罰鍰等103筆,合計13萬餘元,收到宜蘭監理站繳款通知耍賴不繳,只好移送宜蘭分署執行。林男任憑宜蘭分署多次通知均置之不理。宜蘭分署查得林男之前購買一部價值百萬級以上BMW車輛,並無繳款困難,仍天天在羅東市區趴趴走,卻不願繳納所欠之交通罰鍰。今天林男將車停在公正路停車格,透過宜蘭監理站整合路邊停車資訊,發現林男BMW車輛出現在羅東公正路上,分署執行官旋即現場查封。林男聞訊趕緊請家人前往現場瞭解情況,連忙向執行人員說明因為工作忙碌忘了繳納,當場先繳1萬元並辦理分期,始免於拖吊。
宜蘭分署分署提醒車主,收到停車費、通行費或交通罰單後,務必在期限內自行繳款,如有繳款困難,亦應說明財產狀況後提出適當清償計畫,切勿置之不理,以免移送執行後,遭扣薪、扣存,甚至執行愛車、動產、不動產,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