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出國爽玩 檢疫期間趴趴走重罰百萬 不繳屢傳不到法院管收獲准    

【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宜蘭一名曾姓男子日前至菲律賓旅遊返國後,依規定居家檢疫期間「每天外出用餐」或「找朋友夜宿在外」竟超過72小時(3天)!遭宜蘭縣衛生局重罰100萬,曾男未依限繳納經移送宜蘭分署執行,申辦分期後不但不按時繳納,搞失蹤半年來屢傳不到,宜蘭分署向法院聲請拘提,於昨日拘獲曾男並聲請法院管收獲准,當日立即送入宜蘭管收所執行管收。宜蘭分署表示,曾男去年疫情期間至菲律賓玩,應於入境後進行居家檢疫,惟於入境3日,便擅離居家檢疫處所,遭宜蘭縣衛生局查到,其向衛生局表示因為「太熱」及「太無聊」,總計外出時間超過3天(72小時45分鐘)。違規情節重大,衛生局祭出重罰1百萬元。曾男未依限繳納經移送宜蘭分署強制執行,分署收案後核發執行命令扣押曾男名下存款、薪資、保險等財產,均未受償。至其住處現場執行,遇曾男表示願申辦分期每期繳納3萬元,每次書記官三催四請才肯再繳一些錢,分期後1年本應繳納36萬,曾男卻僅繳了12萬,加計其他罰鍰案件總滯納金額仍超過89萬元,經宜蘭分署依法廢止分期後,曾男卻自110年12月起搞失蹤且屢傳不到,宜蘭分署依法再向法院聲請拘提獲准,於昨日在其住處拘獲曾男。經行政執行官訊問後審認34歲曾男,正值壯年,從事水電工作,有工作能力,且還有資力能借別人數十萬元金錢,以曾男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隱匿、處分財產及虛偽報告財產狀況等事由,依法向法院聲請管收,獲裁定准予管收,當日立即送入宜蘭管收所執行管收,如再不處理欠款事宜,曾男恐有一段時間無法到處趴趴走了。宜蘭分署呼籲民眾應遵守防疫政策,不要以身試法。違反防疫規定遭裁處罰鍰不繳納,案件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執行分署進行強制執行,如收受各執行分署或衛生機關公文切勿心存僥倖或置之不理,如無法一次清償,亦請主動聯繫各執行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愛車、存款、薪水不動產遭查扣,甚至被限制出境或遭聲請法院裁定拘提或管收,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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