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端新聞中心】
農曆春節將到,為配合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维護工作任務需求,落實失蹤人口查尋工作,羅東警察分局自1月24日(星期一)22時起至2月7日(星期一)24時止,協尋失蹤人口返家團圓,受理失蹤人口作業程序說明如下:
民眾申請及撤尋失蹤人口手續:失蹤人口的家(親)屬持相關證件,向警察分駐(派出)所報案(撤銷),經受理後,即依規定輸入電腦建檔全面查尋(撤銷)。繳驗證照:(一)報案人及失蹤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駕照、學生證:⋯等)(二)繳交失蹤人最近清晰照片1張。(三)辦理撤銷查尋免繳證件與照片。隨到隨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