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端新聞中心】
宜蘭縣衛生局表示,市面上日本輸入之包裝食品及散裝食品進行查核與檢驗,依規定輸入包裝食品應依其原文以繁體中文明顯標示產地至都、道、府、縣名,而日本輸入散裝食品則應依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許可通知上載明之生產國別(原產地),以插、立牌、標籤等方式,以繁體中文揭露產地資訊至都、道、府、縣名。
109年迄今衛生局針對日本輸臺食品販售業者稽查計63家、食品標示查核計353件、產品抽驗計30件,查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並未見日本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5縣生產或製造之食品。衛生局仍將持續監控市售日本輸入之食品,並責成食品業者落實自主衛生管理,以確保消費者飲食健康安全。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購買食品宜選擇完整包裝、標示清楚及信譽良好廠商製售之食品較有保障。有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日本輸入食品每日輻射檢測結果」可逕至該署網站(網址:https://www.fda.gov.tw)首頁>業務專區>食品>日本輸入食品輻射檢測專區>最新食品輻射監測專區項下查詢。民眾如有食品衛生安全相關問題,可撥打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03-933277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