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男狂打電話2百餘通、跟蹤、言語恫嚇 宜蘭首件『跟騷恐嚇案』羈押獲准!

【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跟蹤騷擾防制法』6/1正式上路,宜蘭市有一對已離婚夫妻,前夫仍不斷用電話、簡訊、跟蹤等方式騷擾,詞句中還帶有恐嚇意味,被害人在先前報警聲請保護令,但昨天(新法實施上路首日)張姓前夫,變本加厲再以 line 傳送「把你拖去遊街」等等威脅、仇恨及類似言語進行恫嚇,更至在被害人宜蘭市住處門口盯梢,並丟擲玻璃飲料瓶碎裂滿地進行騷擾。被害人不勝其擾向宜蘭警報案,經警方前往逮捕解送宜蘭地檢署,成為首件獲准聲押在宜蘭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及涉嫌恐嚇』等罪案件。宜蘭地檢署表示,為保護個人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免於受到跟蹤騷擾行為侵擾,立法院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亦於今年 6 月 1 日正式施行。宜蘭市一名張姓民眾為謀與其前妻復合,昨日(新法實施上路首日),自上午 8 時起除瘋狂撥打行動電話 240 餘通,及通訊軟體 line 電話 50 餘通不斷干擾,且在被害人之工作場所外,利用車輛進行長時間盯梢、守候,強求被害人與其會面。之前被害人向宜蘭分局報案,經警誡後,其雖短暫離開又返回守候違反保護令,期間因無法與前妻(被害人)見面,更不斷再以 line 傳送「你讓我等快一天」、「不用叫警衛來看」、「就是要押你」、「抓不到你誓不為人」、「警察來巡」、「不殺你不甘心」、「把你拖去遊街」等威脅、仇恨及類似言語進行恫嚇,晚間更至被害人位住處門口盯梢,丟擲玻璃飲料瓶等。被害人向警方報案,經警員前往逮捕解送宜蘭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認張姓被告,涉嫌刑法第 305 條恐嚇及跟蹤騷擾防制法第 18 條之實行跟蹤騷擾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被告,於昨(2)日晚間裁准羈押。

 

宜蘭地檢署提醒民眾,切勿因一時衝動而誤觸法網。此外,跟騷法是為保護個人身心安全、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能夠免受侵擾,尤其新法上路後,不論跟蹤騷擾係源於迷戀、追求(占有)未遂、權力與控制、性別歧視、性報復或性勒索等,地檢署將嚴格執法,共同保護被害人之人身安全與人格尊嚴。

宜蘭分局相片提供

發佈留言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

加入FB粉絲團,可獲取更多關於我們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