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涉貪弊案 2官員羈押期滿各15萬元交保

【尖端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多人涉嫌貪污弊案,經宜蘭地檢署漏夜複訊後,縣長林姿妙雖列被告但仍無保請回,另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2人有勾串共犯之虞,檢方以涉嫌重大聲押獲准,2人因羈押期屆滿,檢方認為已無羈押必要,於今(9)日各以15萬元交保,交保後仍可申請復職。涉案之吳朝琴、吳東原被收押2個月後,今上午步出宜蘭看守所,神情十分憔悴,吳朝琴不發一語在家人陪同下開車離去,吳東原則獨自快步離開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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