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被告吳O琴、吳O明貪污等案

【尖端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羅東鎮公所等機關人員疑似涉及羅東土地開發重劃弊案,宜蘭地檢署昨(13)日聲請搜索票,前往宜蘭縣政府、羅東鎮公所等相關 30 餘處所進行搜索,縣長林姿妙等人遭廉政署與檢方約談,今日凌晨林姿妙被送至地檢署複訊。其中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複訊後犯罪嫌疑重大,遭檢方聲押。

宜蘭地方法院對此表示,關於本件聲請意旨,檢察官認被告吳O琴、吳O明均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經分別訊問被告二人,及檢察官所提出之相關事證後,足認其二人確實涉犯上開罪名,且其等所涉犯貪污罪嫌乃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審酌本案尚有諸多細節及疑點仍待檢察官調查、釐清,自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二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證人之虞,及有羈押之必要,當庭裁定羈押被告二人,均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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