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電動汽(機)車免徵牌照稅延長至114年12月31日

【尖端新聞中心】

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條文於1101228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授權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延長至1141231。宜蘭縣財政稅務局呼籲購()鄉親請多選擇電動汽、機車,除可為保護家園盡一份心力,還可以減免牌照稅喔!

 

財稅局表示,為落實環保立縣政策,提高縣民購買使用電動車輛之意願,並持續扶植台灣電動車輛相關產業與建構永續環境,以實現2050年淨零排放之願景,故配合修,本縣電動汽()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延長接續1141231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可向該局洽詢(服務電話:03-9325101140-148或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如有燃料使用費或汽車過戶、異動等問題,則需向宜蘭監理站洽詢(服務電話:03-9658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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