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端新聞中心】
宜蘭縣議會議員今天召開《老師不是交通警察 護童勤務請回歸業務單位》記者會,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表示,「維護學童上下學交通安全」的確不是少數人的責任,是需要學校、政府與社會集體關注、投入心力的重要課題。此次不幸事件,我們相信公民社會應更加體認到,馬路上具備真正安全觀念的駕駛人或用路人愈多,學生的上下學交通安全才能更獲得保障。教師們願意努力教導孩童交通安全相關知能,更期盼大眾能戮力實踐提供孩童安全的上下學環境。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希望縣府、鄉鎮市公所能主動協助縣內各校檢視校園周邊上下學道路,規劃合理明確的行人與車輛動線,優先運用科技、工程手段提升學生上下學環境的安全。 若經評估之後,學校通學範圍區仍有必要設置交通導護人力時,主張縣府應編列經費給予真正具有執法權限的人員(如:警察或義交),配合各校作息進駐上下學路口,確實執行交通執法工作,提供學生即時的安全保障。
在缺乏明確的法律授權情況之下,學校教師不應該擔任校外路口交通導護、執行指揮交通工作,教師導護執勤範圍應限定於學校門口,主責應是引導學童出入校園、照護校園內學童。協助學校執行導護工作的行政人員、教師、家長或是愛心志工,都應該獲得合理的補償與周全的保障。如果不幸發生意外事故,該給予的醫療保險與救助,甚至可能產生法律訴訟扶助,縣府都應該要有相對應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