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柏夆/宜蘭報】
羅東地區一名鄭姓會計師(42年次)經營會計事務所,自97年度起迄今收入所得總額有3,141萬餘元,但也從97年度起欠繳綜合所得稅達143萬餘元,國稅局羅東稽徵所屢催多次,鄭男不甩只好移送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分署執行官前往鄭男卻雙手一攤表示沒錢繳。宜蘭分署聲請管收獲准。宜蘭分署表示,鄭男平均年收入近200萬元,自97年度即陸續欠繳綜合所得稅,111年所得亦有362萬餘元,並非無履行能力,卻想方設法不願繳稅。宜蘭分署執行官給予提出清償計畫機會。鄭男到場表示課稅不公、沒錢繳稅,宜蘭分署聲請法院管收獲准。鄭男經管收後,方覺大事不妙,當天趕緊籌款先繳納72萬餘元並辦理分期,始於釋放。
宜蘭分署呼籲,民眾於收到繳款通知後,務必在期限內自行繳款,切勿有僥倖心理,輕忽行政執行機關強力追討欠稅的決心。如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納,應主動聯繫分署辦理分期事宜,以免財產遭執行,甚至遭拘提管收,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