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住宅為鄰的民宿發生擾鄰事件,縣府公告管制事項 請注意!

【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部份與住宅為鄰的民宿,近來陸續發生擾鄰事件,甚至衍生潑漆糾紛,影響民眾生活安寧,紛紛向縣府反應。工旅處表示,為兼顧縣民生活及觀光發展,避免民宿喧嘩、烤肉、使用卡拉 ok 及喇叭等擴音設備造成擾鄰,縣府於 108 年 9 月 12 日依公告,申請民宿登記者,倘位於連棟式住宅社區內,應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且區分所有權人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同時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同意。

工旅處說明,從 108 年 9 月 12 日至今,位於連棟式住宅社區內,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而取得登記證之民宿大約有 87間。另外,為進一步避免民宿取得登記證後之擾鄰行為,縣府依據發展觀光條例於 110 年 1 月 20 日公告「宜蘭縣民宿經營管理及管制事項」,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一般住宅、農舍、集合住宅及連棟式住宅社區內之民宿,每日夜間 10點至翌日上午 8 點,禁止喧嘩、烤肉、使用卡拉 ok 及喇叭等擴音設備,並須於住宿須知內載明。違反上述規定,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萬元以下罰鍰。

(二)至於位於連棟式住宅社區內,日後因違反本公告,裁處確定在案達 2 次以上,經社區管理委員會或該排連棟建物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有區分所有權人三分之二出席,同時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之不同意該民宿繼續經營,縣府將廢止該民宿之登記證。

工旅處強調,處罰並不是目的。期待透過本次公告,讓民宿經營回歸以里鄰生活特色待客的初衷,建立縣民生活及觀光發展之間的平衡點。

宜蘭縣政府相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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