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 全國各級學校停止到校上課至學期結束

【尖端新聞中心】

 

宜蘭縣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全國實施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教育部考量學期完整性, 今(7)日宣布,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 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停止到校 (園)上課之期間,延長至  7 月 2 日止 (高中以下學校休業式),學生改 採居家線上學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亦請所有學 生停止前往,留在家中學習;學校實施線上教學方式、教職員工出勤管理及教 師授課形式、家長服務措施,請依先前已實施方式辦理。

 

縣府教育處說明,110 學年度大學指定科目考試,延至 7 月 28 日(三)至 7 月 30 日(五)辦理,原訂 111 學科能力測驗試辦考試(適用於 108 課綱)則取消,改由大考中心另提供紙本練習卷。為確保考生與試務人員健康安全,110 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將以調降每間試場人數至 20 人、確保考生間距達 1.5 公尺以上

 

 

高中以下學校實施學業成績評量之原則: 各校採從寬認定原則,以彈性、多元方式進行學生學業成績評量。學校原規劃之評量方式有實施困難時,應依既有校內行政程序,召開相關會議(例如各學科「教學研究會」或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審酌調整定期評量之次數或改採其他多元評量方式,並得視需要調整學期成績計算方式之日常及各次定期評量占分比率;調整後,於同一年級、同一科目之所有學生,應具有一致性。

 

 另針對高中階段,各高中辦理「繁星推薦」作業,應成立「推薦委員會」,自訂合宜之推薦機制與原則(包括成績採計及計算方式等);因此,學校如調整評量方式或學期成績計算方式之日常及各次定期評量占分比率,應確保所有學生一致,並於將來提經學校「推薦委員會」審議確認,不影響學生參與繁星推薦之權益。

 

高中以下學校辦理招生及新生報到作業之因應措施:改採線上、傳真、郵寄或電話等通訊方式辦理招生作業(例如報名、撕榜)及新生報到作業,避免學生、家長親自到場辦理,妥善留存相關通訊資料以供事後查驗,如有特殊需求,經主管機關同意在疫情許可下得彈性辦理。 教育部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實體畢業典禮配合停辦,如需辦理,採線上轉播方式辦理。

 

相關問題諮詢電話: 大學指定科目考試相關問題:(02)7736-5874 高等教育司:(02)7736-5880 技術及職業教育司:(02)7736-5406 終身教育司:(02)7736-5669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02)7712-9038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02)7736-7431(學前)、(02)7736-7416(國中小) 、 (04)3706-1230(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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