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警配合『交通安全月』路口宣導行人路權 5項加強違規取締執法工作

【尖端新聞中心】
  

每年10月訂為交通安全月,為提升用路安全,宜警交通隊規劃於交通安全月在轄內各路口,針對「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5項加強違規取締執法工作,呼籲用路人一起遵守交通安全規則確保行的安全。

宜蘭縣警察局說明,於交通安全月期間除了加強宣導用路人遵守路權外,在轄內各路口加強執法取締工作,以維護用路人安全。同時持續透過媒體、社群網路等管道及利用轄區民眾集會時機,持續推動「路口慢看聽」及「行人停看聽」以提升正確用路觀念。加強宣導年長者於清晨或黃昏外出時,應穿著亮色系的衣物,並配戴反光或發光飾品,增加辨識度,將「我看得見你、你看得見我、交通更安全」觀念深入社區。前往學校針對學生族群宣導應在路口前左看右看再左看,穿越道路時應高舉手增加被車輛駕駛人看見的機會,將交通安全觀念從小扎根,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宜警提醒車輛駕駛人,應遵守「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穿線的行人先行。行人穿越馬路時應遵守「停」-穿越前先停,在安全地方等;「看」-左看右看再左看,注意轉彎車;「聽」-聆聽四方車輛聲音來向。多一點留意,多一分小心,讓道路多一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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