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間保釣團體聯合聲明;蠻橫行徑不是第一次,要求日方向我漁民道歉、賠償漁船損失!

【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日前蘇澳籍「新凌波236號」漁船,在釣魚台附近域合法作業時,卻遭日本海上保安廳公務船以甩尾方式衝撞,造成船首受損,引發國內群情激憤。釣魚台教育協會聯合中華保釣協會、臺灣釣魚臺光復會等民間保釣團體,今(29日)發起聯合聲明,表達對日方蠻橫行為的譴責!釣魚台教育協會陳美霞理事長說,蠻橫行徑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要求日方向我漁民公開道歉、賠償, 退出我國領土釣魚台海域!

 

釣魚台教育協會陳美霞理事長與團隊成員及林明聖副教授等人,今天專程到南方澳與船主陳吉雄船長了解事件經過,據蘇澳漁會調查,當日我『新凌波236號』漁船在釣魚台海域作業時,為避免過分接近爭議海域,受到日方刁難,刻意保持遠離釣魚台海域至少十四海浬以上距離;事發當時,該船正在進行收攬揚繩,逐漸遠離釣魚台海域朝台灣本島返航;日艦從其右側快速逼近並在其前進航道上攔阻,毫無預警鳴笛,逕自衝撞我方新凌波236漁船,並欲登船攔檢。

 

陳美霞理事長說,日方稱我船主動衝撞日艦的說法極其荒謬。漁民回收漁獲之關鍵時刻,豈有節外生枝的動機?以我不到50噸、毫無武裝的小漁船,去挑戰205噸的武裝大船?此情節並不合理。波濤 起伏之中,日艦逼近我方漁船,已是敵意行為;加之以「台船撞日艦」之謊言,文過飾非。 諸如九二七這樣日本欺壓台灣漁民的事件,長期發生著。在釣魚台列嶼的十二海浬外,日方行 徑違反台日漁業協定;在十二海浬內,更是嚴重侵犯我國領土主權。 

 

陳理事長表示,漁民告訴我們,這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日方公務船在釣魚台列嶼的十二海浬外,衝撞我國漁船事件,是日本侵犯我國領海並威脅我漁民生計與性命的蠻橫行徑。希望國人共同關心這個事件。同時正告日方政府:立即向我漁民公開道歉、賠償新凌波236號的損失,保證未來不再有類似事件,遵守台日漁業協議的範圍內容,退出在釣魚台列嶼十二海浬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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