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 宜蘭地方法院即日起5月28日止非必要暫緩開庭措施

【尖端新聞中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雙北(臺北市、新北市) COVID-19疫情警戒進入第三級,宜蘭地院(下稱本院)轄區與雙北毗鄰,實為一個生活共同圈,人員相互流動頻繁,考量造成防堵困難等因素,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比照「因應COVID-19疫情第三級警戒地區之法院防疫指引」即日起至5月28日止,原則上暫緩開庭:除具時效性(如被告在押、宣示判決)、緊急事件(如強制處分、證據保全事件)、必要性(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之案件,仍應開庭外,暫緩開庭。其他在法院之業務(如調解、強制執行、拍賣事件、公證結婚)或活動,亦按上開原則辦理。

 

宜蘭地方法院表示:進入法院之人員採實聯制,需填寫「健康聲明及實聯制登記表」(可用紙本登錄,也可以QR CODE掃描)、測量體溫、手部消毒、全程佩戴口罩。凡依法不得進入法院之人員,應向法院通報,以維合法權益安全。如有須要親友陪庭到院者,請以1人為限。其餘部分,均依「因應COVID-19疫情第三級警戒地區之法院防疫指引」(如附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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