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無動力飛行運動安全及管理 宜蘭縣制定『無動力飛行運動管理自治條例』

【尖端新聞中心】
近年國內從事無動力飛行運動之風氣興起,教育部發布「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輔導辦法」、「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偏重於對無動力飛行運動業者之輔導,欠缺與管理相關之強制、禁止及違規裁罰規定。宜蘭縣政府今(26)日於縣務會議通過「宜蘭縣無動力飛行運動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將提送宜蘭縣議會審議通過後公布施行,未來透過完善的申請、管理與查處機制,加強本縣無動力飛行運動管理,維護飛行運動安全。
   
縣府教育處說明,宜蘭外澳海邊擁有臺灣最佳的飛行氣流及場域,憑藉著縣府的查核、訪視及廠商自我管理,十餘年來未發生任何飛安事故,但考量近年無動力飛行運動之盛行,而外縣市已有許多飛安事故案例,為了防範預防事故發生,做好飛安管理,特別研擬制定「宜蘭縣無動力飛行運動管理自治條例」,將來宜蘭縣的無動力飛行運動,不再無法可管。
宜蘭縣府為確實建立「無動力飛行運動」之管理與輔導機制,維護飛行運動人員之安全及消費者之權益,擬具「宜蘭縣無動力飛行運動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自治條例共28條,分別就飛行運動之人員、場地、設備等詳加規範,並就違反自治條例各款規定者,訂有新臺幣3千元至10萬元不等之罰鍰,必要時得命其停止營業。

發佈留言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

加入FB粉絲團,可獲取更多關於我們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