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遊憩新據點!「大湖風景特定區周邊景觀改善第一期工程」明年9月完工

【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員山鄉大湖風景區湖,為本縣第一個劃設的風景特定區,縣府為提昇縣內觀光發展,特別與農田水利署宜蘭管理處及員山鄉公所協商,著手規劃重新開發大湖,並向觀光局提案,爭取到2500萬元經費投入觀光建設,第一期辦理入口廣場環境營造進行步道、鋪面、植栽、親水護岸、小型碼頭等周邊景觀改善工程,預計110年9月完工,施工期間不對外開放。縣長林姿妙今(2日)前往聽取簡報,指示如期如質完工。縣府已於9月15日持續向觀光局爭取第二期4,500萬元工程經費。

縣府工旅處表示,大湖風景區湖域屬於農田水利署宜蘭管理處管理,部分土地為員山鄉公所所有,面積約10公頃,縣府為提昇縣內觀光發展,以分年、分期的建設方式由點、到線、到面,進行景觀改善擴大周邊地區之觀光效益為大湖加值,同時經由建設大湖,引導週邊觀光產業鏈加速發展,完整提供遊 客食、宿、遊、購、行等服務需求。對於這樣的規畫發展,地方居民樂觀其成,盼能透過公私協力引導在地觀光產業鏈加速發展,提供完整的遊憩服務(食、宿、遊、購、行),發展出有別於縣內其他湖泊風景區的特色,開創出本縣埤湖觀光遊憩之新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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