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未滿18歲青少年吸食或持有電子煙 供應裁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

【尖端新聞中心】
為維護兒童及青少年健康,並防制電子煙對民眾之危害,宜蘭縣政府已制定完成「宜蘭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經宜蘭縣議會審查通過並報請中央核准於109年10月13日正式公布,並於110年1月13日正式施行。本條例將電子煙比照一般紙菸予以規範,限制使用電子煙場所及擬定相關罰則等,禁止未滿18歲青少年吸食或持有電子煙;如供應電子煙或相關器物予未滿18歲之青少年吸食者,可依法裁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
   
宜蘭縣政府表示,「宜蘭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全文共13條,制定重點包括禁止未滿18歲者吸食、使用或持有電子煙,違反者將施以電子煙防制宣導教育;另外也禁止供應電子煙或與電子煙相關器物予未滿18歲之青少年,違反者處以新臺幣1萬至5萬元罰鍰。除此之外,在學校、博物館、電影院及大眾運輸系統等菸害防制法規範之禁菸場所,也同時禁止吸食電子煙,違反者將處以新臺幣2千元至1萬元罰鍰。
   
衛生局徐迺維局長表示,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調查,國內青少年吸食電子煙比率有逐年上升的現象,已經成為各界關注的新興菸品健康危害。依同一調查顯示,本縣高中職生及國中生最近30天內曾使用過電子煙的比率都高於全國,顯示電子煙之興起已明顯危害縣內兒童及青少年健康。而依照目前全國稽查之結果顯示,電子煙仍有相當比例含有尼古丁之成分,後續易使吸食者上癮;但因電子煙會添加許多調味成分,如水果味、甜味、薄荷味等香味,吸完後身上不會殘留菸味,使得青少年更易受誘惑而嘗試,造成其進一步染上菸癮,並危害其健康;嚴重時更可能造成大腦永久性損害。除此之外,電子煙還會產生亞硝胺、丙二醇等有毒物質,成份複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實際抽驗電子煙時也發現,100%電子煙成品含有甲醛、90.3%含乙醛,這些都是致癌物;國外更發生多起電子煙自燃或爆炸事件!由於有這麼多的因素,電子煙自然不可避免的也會同時危害到周遭人的身體健康。
   
「宜蘭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於110年1月13日正式上路,相信可提供一個更完整的管理模式,以有效防範本縣校園及法定禁菸場所免於遭受電子煙之危害,未來縣府團隊也會持續透過跨局處合作,落實防制電子煙與加強取締稽查,營造無菸清新環境,以守護縣民健康,若有相關疑問可洽詢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菸害防制專線03-9314173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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