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居家檢疫個案趴趴走 衛生局重罰少10萬元以上!

 

【記者林柏夆/宜蘭報導】

 

 

宜蘭縣吳姓民眾於3月25日自香港入境,依規定須居家檢疫14天至4月8日止,並且於入境時接受手機定位追蹤。但民政及警政人員3月30日收到簡訊異常通知,顯示該員離開居家範圍;經多次電話聯繫無人接聽,由民政、衛政及警政人員到達該員檢疫處所,確認已離開現場。經警方協尋,於當天下午4時許在桃園市復興路查獲。經查該員有多項前科素行,再違規機率高,宜蘭縣政府向疾病管制署建請並獲同意逕送強制檢疫處所,當晚在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及桃園警察局保安大隊協助下,由防疫計程車將該員送達集中檢疫場所。另該員與其同行之友人,目前健康狀況良好,將持續追蹤。衛生局徐迺維局長說,該男行為不可接受也不可原諒。之後將依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祭出至少10萬元以上之重罰!

 

 

衛生局徐迺維局長表示,宜蘭縣目前列管居家檢疫計785人、居家隔離31人,絕大多數人安分守己,配合進行居家檢疫及隔離之規定;包含吳姓個案在內,宜蘭縣未落實居家檢疫者累計僅2名,宜蘭縣衛生局呼籲所有居家檢疫者務必遵守相關規定,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相關資訊可參閱疾管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或運用LINE搜尋官方帳號「疾管家」、「@taiwancdc」可即時獲得防疫訊息;亦可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宜蘭縣政府衛生局防疫諮詢專線9357011諮詢。

發佈留言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

加入FB粉絲團,可獲取更多關於我們的訊息!